2022年5月13日下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召開全省住建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推進電視電話會議,廳黨組書記、廳長尹勇出席會議并講話。
尹勇同志強調,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安排部署,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和安委會領導下,發揮牽頭作用、協調作用、中堅骨干作用,有力有序推動我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
尹勇同志要求,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職工要上下齊心,全力以赴,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決扛起安全生產政治責任;二要百日攻堅、確保實效,確保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目標任務圓滿完成;三要搞清范圍、明確責任,切實做到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化、清單化、責任化、精細化;四要專業指導、找準問題,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團隊作用,切實找準問題,做到不漏一戶、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五要聚焦結構、三色警示,對房屋主體結構安全情況,采取紅、黃、藍“三張警示牌”進行標識;六要分類處置、依法整治,對掛牌警示的經營性自建房和掛紅牌、黃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委托具有相應技術條件和技術能力的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做到“安全必鑒”;七要消除存量、嚴控增量,做到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及時消除存量,對新建、改(擴)建的自建房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審批后方可建設,做到“凡建必監管”;八要安全第一、民生為本,堅持安全第一,統籌好安全和民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會議還要求,各地要加強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信息報送和工作調度,要加強住建領域主汛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加強應急救援處置各項準備和嚴格落實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
會議由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邊疆同志主持。在昆的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及其他廳領導,督查員、廳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了會議,各州(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處(科、股、室、站)負責人等在分會場參加了會議。會議還邀請了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技術專家組成員和中國建設報駐云南記者站、云南日報等新聞媒體記者分別在主、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按:2022年5月13日下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召開全省住建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推進電視電話會議,廳黨組書記、廳長尹勇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會議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安排部署,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和安委會領導下,發揮牽頭作用、協調作用、中堅骨干作用,有力有序推動我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請各地、各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同志們:
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發生后,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對全國自建房安全開展專項整治,徹查隱患及時解決,堅決防范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為全省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對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出安排部署,近期省政府將印發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今天召開這個會議,是對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職工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鼓勁,上下齊心,全力以赴,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作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地方黨委、政府和安委會的領導下,發揮牽頭作用、協調作用、中堅骨干作用,把各項工作推進落實好。下面,我講8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安排、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我們必須堅決扛起安全生產政治責任。當前,全省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復雜,下半年還要召開黨的二十大,在這個關鍵時期和特殊年份,我們一定要牢記領袖囑托,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底線,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時間召集研究,提出工作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狠抓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貫徹落實。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堅”行動,要堅持“安全第一、保障民生,明確主體、壓實責任,全面排查、邊查邊改,分類處置、依法整改”原則,按照“排查要細、處置要快、整治要嚴、責任要實”工作要求,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建立“業主自查、鎮街排查、縣級復核、市級督促”工作機制,把自建房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具體化、清單化、責任化、精細化,防止形式主義,及時消除各類重大安全隱患,堅決杜絕“人在屋中坐、禍從天上來”,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切實強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
二、百日攻堅、確保實效。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從5月初正式啟動,到2022年8月中旬要全面完成。一是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聚焦經營性自建房,務必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自建房排查工作,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和隱患庫;7月底前完成隱患的處置,要進行分類處置、依法處置;在8月中旬前完成自建房全面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自建房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重大安全隱患。二是為確保“百日攻堅”取得實效,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采取周調度、月督導等工作舉措,強力推進,每周對各地排查底數情況、問題隱患情況、處置整改情況、銷號摘牌等情況進行調度,動態掌握全省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督促指導;省級分別于5月、6月、7月對各地進行實地督導檢查,發現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要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曝光,視情進行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失職、失責的單位和人員,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三是各縣市區要堅持邊查邊改,加強調度督導,動態掌握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力措施,解決突出問題,堅決杜絕“改而不實”、“改而不全”、“改而又錯”等現象。
三、搞清范圍、明確責任。搞清范圍: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經營性自建房,聚焦人員密集、流動頻繁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經營的自建房。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突出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網吧、民宿、餐館、集貿市場、公共文化場所、娛樂場所、碼頭、車站(場)及交通服務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突出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場所;突出企業自建房屋、倉儲物流等經營性場所。二是全面排查整治農村自建房,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鞏固提升農村房屋隱患排查整治成果,聚焦農村自建房和掛賬未銷號的問題,組織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農村自建房安全情況、用作經營情況、房屋手續辦理情況、改擴建情況。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城鎮自建房,結合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嚴厲打擊將房屋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行為。全面清理用于教育培訓、學生租住、醫療衛生、社會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社區辦公場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自建房排查整治。
壓實責任:一是“省級統籌、州市主責、縣區主抓落實的責任”,工作中心和重心在基層,特別是縣級人民政府要擔起責任、分片包干。二是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總要求,各地住建部門要根據其他各行業部門職能職責,結合專項整治范圍,采取劃片包干等措施,牽頭統籌協調各行業部門落實專項整治責任,“誰家的孩子誰家抱”,確保“百日攻堅”行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進專項整治工作。三是住建部門要起好牽頭協調和中堅力量的作用,統籌協調推進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四、專業指導、找準問題。一是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涉及地基基礎和房屋主體結構,專業技術性強,各地要緊緊依靠專業技術人員和具有相應技術條件、技術能力的機構,成立專家技術團隊,全程參與排查評估整治工作,為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服務。二是縣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轄區內自建房逐一進行排查和評估,切實找準問題,做到不漏一戶、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并將評估結論作為開展整治工作的依據。三是專業技術團隊要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3種情況進行初步判定,并提出處理建議,由縣級人民政府核定結果。四是各地要充分發揮專家技術力量,積極組織動員專業機構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我廳將盡快下發《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云南省房屋建筑抗震鑒定技術導則》《云南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導則》,并公布具有相應技術條件和技術能力的鑒定機構供各地選擇。
五、聚焦結構、三色警示。一是基于自建房普遍存在無正式審批、無設計圖紙、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四無”現象,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無法保障,重大安全隱患凸顯,已經形成了系統性的安全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警覺。二是必須要聚焦房屋主體結構安全,本次專項整治要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來判定安全隱患等級,對主體結構嚴重受損等情況判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對主體結構局部破壞等情況判定為重大安全隱患;對主體結構輕微受損等情況判定為一般安全隱患。當然,排查過程中,也要注意燃氣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和其他安全隱患的排除。三是采取“三張警示牌”進行標識,對主體結構嚴重受損等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的掛“紅牌”警示;對主體結構局部破壞等重大安全隱患的掛“黃牌”警示;對主體結構輕微受損等一般安全隱患的掛“藍牌”警示。
六、分類處置、依法整治。一是嚴格落實“一戶一表、一戶一策、一戶一報告”進行處置,“一表”就是經產權人(使用人)、技術專家、縣(市、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簽字確認的《云南省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表》或《云南省非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表》;“一策”就是針對每戶排查出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一報告”就是具有相應技術條件和技術能力的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二是采取“三張警示牌”進行分類處置,對掛牌警示的經營性自建房和掛紅牌、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縣級人民政府都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具有相應技術條件和技術能力的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做到“安全必鑒”。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做到“經營必審”。三是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四是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公開曝光典型案例,廣泛發動群眾舉報自建房違法違規線索,建立投訴舉報機制,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社會公眾對安全生產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對舉報人給予相應獎勵。
七、消除存量、嚴控增量。一是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及時消除存量,對掛牌警示的經營性自建房和掛紅牌、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經鑒定確認后,對掛紅牌警示的自建房要采取立即撤離人員、拆除房屋、重建等措施,做到“凡危必關”;對掛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要采取加固改造等工程措施,做到“凡險必除”;對掛藍牌警示的自建房要采取修繕加固等工程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并經驗收合格后摘牌銷號,做到“投用必驗”。二是嚴格實施規劃審批和安全監管,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全部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做到“全面監管”。三是城鎮范圍內原則上不允許新建、改(擴)建自建房,對正在新建、改(擴)建的自建房,要堅決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止建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審批后方可建設,做到“凡建必監管”。
八、安全第一、民生為本。一是要壓實責任,各地要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壓實業主法定責任。二是要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領導要加強督促、狠抓落實,各地要組建工作專班,強化工作保障和政策支撐,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三是要加強聯動,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形成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全過程、全鏈條聯動的自建房監管體系。四是統籌安全和民生,堅持安全第一,在依法整治同時要做好民生工作,特別是對“關、停、拆”要有政策保障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統籌推進“百日攻堅”行動,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最后,我再次強調,各地在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切實做到排查底數要清、問題隱患要清、整改情況要清、銷號摘牌要清,及時消除各類重大安全隱患,確保危房不住人,堅決防范和遏制重大房屋倒塌事故發生,確保全省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