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云南)自由貿易實驗區昆明片區經開區出口加工區浦發路中段國檢大廈工業三區6幢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16號)和《國務院關于同意新設6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19〕72號)精神,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向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云南自貿試驗區)昆明、紅河、德宏片區管委會下放第一批省級行政權力事項73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55項,行政確認事項2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6項。
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誰賦權、誰監管”的原則,認真做好下放行政權力事項日常規范運行的協調和監督工作,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做好銜接工作,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及時協調解決權力下放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放得下、放得穩、接得住、管得好”。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權力移交工作。云南自貿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跟蹤檢查和溝通協調,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調整建議,對有關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確保各項權力規范高效運行。云南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要按照“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和權責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管理職責,做好與權責清單的銜接,編制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各項權力規范管理,優化運行。
附件:向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下放第一批省級管理權限的目錄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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